新举措!惠州选派副处级干部担任村第一书记

发布时间:2018年09月14日来源:南方日报

惠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,基层组织是党的肌体的“神经末梢”,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。如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?记者13日获悉,《惠州市贯彻落实〈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〉的实施方案》(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。

《实施方案》提到不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举措,比如探索网上组织生活、现场体验式组织生活等新方式,创建“党员工匠”、“党员专家”工作室、“党员人才”工作站,选派副处级干部到重点难点村担任第一书记等。

惠州将力争通过3年工作,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质,为惠州争取在未来十年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城市,打造国内知名度极大提升、国际影响力逐渐显现的先进制造业基地、创新活力之城和令人向往的现代化品质城市提供坚强组织保证。

探索网上组织生活等新方式
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指导基层党组织制定年度学习计划,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十九大精神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学习教育重要内容,作为各级党委会、党组会、支部会的第一议题,作为各类培训的核心课程和第一堂党课。用好惠州“培训主课堂”“网络云课堂”“流动微课堂”“农家土课堂”“实践新课堂”,依托东江干部学院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党史教育基地、政治生活馆、镇(街)党校、党群服务中心(站)、田间课堂等平台,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。

如何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?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,探索网上组织生活、现场体验式组织生活等新方式,教育引导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,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、政治上依靠组织、工作上服从组织、感情上信赖组织。同时,创新基层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,选派“1+10”“10+N”宣讲队进基层宣讲,面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开展集中宣讲,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、进农村、进机关、进校园、进社区、进网站。

让党组织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

基层是党的执政基础,突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,切实加强对各类基层组织的领导至关重要。对此,《实施意见》对坚持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的全面领导分类提出要求,强调将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到各类群体,梳理规范下放基层事权,让党组织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,切实纠正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地位作用边缘化的问题。

在农村,要巩固党组织在农村一切工作中的领导地位。实行党组织设置在先、党组织领导决策在先、党员作用发挥在先的“三个在先”机制,加强村党组织对服务群众资源的整合利用,做到惠民政策由党组织宣传,惠民服务由党组织推动,惠民举措由党组织落实。

在社区,切实把党组织建成城市基层组织中的坚强堡垒。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,建立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及其他各类组织的职责清单,研究决定社区重大事项。强化党组织领导社区建设、服务、治理的职能,提升统筹党建资源、组织共建活动、落实属地管理的能力。

在机关(事业)单位,落实各级党组(党委)抓党建的主体责任。加强党组(党委)对机关党建的领导,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切实发挥好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。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,建立机关党建与日常业务在工作目标、工作力量和工作机制上的深度融合机制,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和业务“两张皮”问题。

在国企,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。全面推进将党建要求写入公司章程,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。完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,凡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都要“先党内、后提交”,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实的领导作用。探索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新路径,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全覆盖。

在“两新”组织,强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。实施“两新”党建提质工程,大力推进行业党建、互联网党建,职能部门机关党建与行业党建双同步建设。实施“两新”组织“双优双培”工程,创建“党员工匠”、“党员专家”工作室、“党员人才”工作站,建设一支工作上有本事、政治上靠得住的精干高效的党员队伍。

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

在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方面,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,深化“强村固组”工程,推进在村民小组(自然村)、农业合作社、社区管理网格、居民业委会、产城融合园区、劳务派遣企业、民办医院和民办学校等设立党组织,加快推动新兴业态和互联网企业成立党组织,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。

村看村,户看户,群众看党员,党员看支书。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实施基层党组织“头雁”工程,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。选准选好基层党组织书记。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、复员退伍军人、外出务工经商人员、村医村教、返乡大学生等的党员中,按不低于1:2比例选取人员,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。

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方面,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坚持把贫困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,举办全市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,选好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,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贫困村、集体经济薄弱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。组织动员党员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当先锋、作示范,开展设岗定责、承诺践诺、志愿服务等活动,支持党员创办领办致富项目。同时,建立健全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、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,学习“枫桥经验”,密切群众协商,培育乡风文明。

鼓励通过灵活方式增加镇村干部收入

惠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,要建立以德为先、任人唯贤、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,在选人用人上体现讲担当、重实干的鲜明导向。如何将这种用人导向贯彻到基层?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坚持好干部标准,提拔重用一批政治坚定、实绩突出、作风过硬、群众满意的优秀基层干部,选拔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、市直单位领导职务时,优先考虑表现优秀的镇(街)党委书记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,做到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准确把握事业为上、实事求是、依纪依法、容纠并举的原则,辩证地分析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偏差,客观、全面、公正评价干部,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区别对待、妥善处理。

同时,推进县级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,鼓励县(区)、镇(街)通过绩效考核等多种灵活的方式,增加镇(街)、村(社区)干部收入。强化政治激励,按照省的部署,做好专项招录优秀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纳入镇(街)事业编制、进入公务员队伍和镇(街)领导班子工作。加大定向招录力度,从“三支一扶”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、镇(街)事业编制人员中考录镇(街)公务员。优先培养选拔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担任国有企业、高校领导成员。注重提名优秀村(社区)党组织带头人作为各级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人选,充分体现政治关怀。